提示:欢迎点击上方「Pubpeer」↑关注我们!
2025 年 4 月 11 日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 2025 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(第 1 批),其中廖某的行为引发广泛关注。廖某某大量使用自己往年评审的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,撰写形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,并安排他人用此申请书申请 2024 年科学基金项目(未获资助),存在抄袭、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问题。经相关会议审议审定,决定取消廖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资格 7 年(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31 年 11 月 11 日),取消其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(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1 日),并给予通报批评。
事实上,审稿人剽窃事件并非首次发生。2024 年,国自然通报深圳大学李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,大量使用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撰写本人 2023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,最终被撤销申请,取消相关资格 3 年并通报批评。2021 年,某 985 高校博导钟某某将评审拒稿的论文稍加修改投稿发表,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,还将该论文列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中,同样受到严肃处理。
在国际上,类似事件也屡见不鲜。巴基斯坦化学家 Muhammad Kashif 的论文被拒后,审稿人 Sujit Kumar 以 “文件名混淆” 为由将其改头换面发表。伊朗学者 Mina Mehregan 的论文遭印度审稿人 Devarajan 剽窃,维权耗时五个月才撤稿。
在学术评审体系中,审稿人本应是学术质量的 “守门人”,但如今这类行为频发,暴露了信任危机。对于被剽窃的学者而言,往往苦不堪言,很多因缺乏证据只能无奈忍受。而且,审稿人利用匿名评审特权,剽窃成本极低,申请人或投稿人的权益保护和申诉机制尚不完善。
对此,学者们需要构建系统性保护策略来防范基金本子或稿件被剽窃。比如分阶段管理关键节点,通过区块链存证平台生成不可篡改的时间戳或用带数字水印的 PDF 版本存档;将创新点拆解申请相关知识产权;发布论文预印本等。最后呼吁大家珍惜学术羽毛,远离学术不端行为。
来源:公众号pubpeer原创,文章涉及作者姓名都为音译名字;转载贴子请注明出处,若没注明pubpeer公众号出处,构成侵权。
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
Pubpeer,专注科研工作者。关注请长按上方二维码。投稿、合作、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本号,回复2025,微信ID:BikElisabeth 或邮箱:Pubpeer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