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载!上海甘肃福建部分医疗机构论文撤稿处罚公告
撤稿论文一:“LncRNA *** promotes non-small cell lung cancer progression via sponging miR-218-5p”
一、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***为通讯作者、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***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“LncRNA *** promotes non-small cell lung cancer progression via sponging miR-218-5p”,经查,系存在对实验标本来源造假、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。
1.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:撤稿;取消***医疗组长职务,行政警告;通报批评;取消***当年院内聘任副高职称;暂停***和第三作者***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资格5年;作者及其所在科室、科主任当年不推荐参加业务相关集体、先进个人的评审。
2.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对第一作者***作出处理如下:撤稿;收回版面费和科研奖励,并加扣已获得科研奖励的20%;通报批评;暂缓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。
3.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第二作者***作出处理如下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通报批评;暂停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资格5年。
撤稿论文二:“Long noncoding RNA MNX1-AS1 overexpression promotes the invasion and metastasis of gastric cancer through repressing CDKN1A”
二、甘肃省人民医院***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“Long noncoding RNA MNX1-AS1 overexpression promotes the invasion and metastasis of gastric cancer through repressing CDKN1A”,经查,系第一作者***及参与作者***、***存在第三方代写、代投以及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,通讯作者不知情。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:
1.对第一作者***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通报批评;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;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(专项、基金等)、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。
2.对参与作者***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通报批评;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;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(专项、基金等)、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。
3.对参与作者***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通报批评;记入科研诚信档案;3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(专项、基金等)、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。
4.对参与作者***、***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通报批评;记入科研诚信档案;1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(专项、基金等)、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。
撤稿论文三:“Long non-coding RNA AK027294 promotes tumor growth by upregulating PCNA in gastric cancer”
三、甘肃省人民医院***为通讯作者、***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“Long non-coding RNA AK027294 promotes tumor growth by upregulating PCNA in gastric cancer”,经查,系存在代写、代投的学术不端问题。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:
1.对第一作者***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通报批评;记入科研诚信档案;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(专项、基金等)、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。
2.对通讯作者***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通报批评;记入科研诚信档案;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(专项、基金等)、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。
3.对参与作者***、***、***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通报批评;记入科研诚信档案;1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(专项、基金等)、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。
撤稿论文四:“Long non-coding RNA MIAT promotes non-small cell lung cancer progression by sponging miR-1246”
四、福建省肿瘤医院***为通讯作者、***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“Long non-coding RNA MIAT promotes non-small cell lung cancer progression by sponging miR-1246”,经查,系存在篡改研究图表的学术不端行为。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:
1.对涉事论文予以撤稿,并追回论文作者已报销的版面费。
2.对通讯作者***:院内通报批评;撤销主持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(项目编号:2017J01263),按原渠道退回项目结余经费;暂停自决定之日起1年内的职称/职务晋升及教学职称申报的资格;暂停4年内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申报资格;取消4年内申请或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人才称号和评审专家的资格;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3.对第一作者***:院内通报批评,取消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等级,暂停自决定之日起1年内的职称/职务晋升及教学职称申报的资格,暂停4年内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申报资格。
撤稿论文五:“Circular RNA circ-ABCB10 promotes non-small cell lung cancer proliferation and inhibits cell apoptosis through repressing KISS1”
五、福建省立医院***为通讯作者、***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“Circular RNA circ-ABCB10 promotes non-small cell lung cancer proliferation and inhibits cell apoptosis through repressing KISS1”,经查,系存在编造研究过程、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。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:
1.对第一作者***:暂停职称晋升申报资格1次,4年内限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。
2.对通讯作者***:暂停职称晋升申报资格1次,4年内限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,4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。
撤稿论文六:“Up-regulation?of?miR-124?in?hibits?in?vasion?and?proliferation?of?prostate?cancer?cells?through?mediating?JAK-STAT3?signaling?path-way”
六、福建省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***为第一作者、***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“Up-regulation?of?miR-124?in?hibits?in?vasion?and?proliferation?of?prostate?cancer?cells?through?mediating?JAK-STAT3?signaling?path-way”,经查,系存在买卖数据、伪造通讯作者邮箱、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。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以下处理:
1.对第一作者***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;院内通报批评;终止已资助的科研项目,按原渠道收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、结余经费;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论文奖励并收回奖金;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人才称号;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或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;5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。
2.对通讯作者***:撤销论文,2020年度不得参与评优评先,1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、人才项目及奖励,1年内暂停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,1年内暂停职称晋升资格。
撤稿论文七:“MiR-124?affects?the?apoptosis?of?brain?vascular?endothelial?cells?and?ROS?production?through?regulating?P13K/AKT?signalingpathway”
七、福建省厦门市第三医院***为通讯作者、***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“MiR-124?affects?the?apoptosis?of?brain?vascular?endothelial?cells?and?ROS?production?through?regulating?P13K/AKT?signalingpathway”,经查,系存在代写、篡改数据、伪造通讯作者邮箱、代投、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。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:
1.对第一作者***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院内通报批评;撤销论文;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人才称号;终止已资助的科研项目,按原渠道收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、结余经费;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或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;5年内不参与研究生导师遴选。
2.对通讯作者***:撤销论文,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1年内不参与评优评先,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人才称号,1年内暂停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。